陳涉在台殺人 港府重申無管轄權

【本報訊】港男陳同佳去年二月涉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後返港,礙於港台之間並無移交逃犯協議,港方未能就其涉嫌殺人罪行把陳移交台灣,這是港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的觸發點之一,惟修例風波卻掀起了逾四個月的暴力衝突,港府早前終宣布會正式撤回修例,但未能做到止暴制亂。陳同佳出獄在即,台方日前指陳可能在港預謀犯案,香港並非沒有管轄權;港府卻重申陳在台涉嫌犯的罪,香港法庭並無管轄權,香港有關當局也不可能將陳續押或向他追訴其涉嫌在台所犯的罪。

宣布撤修例 未止暴制亂

陳同佳料最快本月廿三日出獄。港府今年二月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冀把法例中不可移交至「中國其他部分」的限制移除,而基於陳的刑期,港府自提出建議以來,一直指修例有迫切性,並指七月立法會休會前將是修例大限,然而坊間反修例聲音不絕,今年六月起民間接連出現大規模反修例遊行及警民衝突。

至六月十五日,林鄭終宣布暫緩修例,卻非完全撤回,民憤未有因而止息,令參與遊行的人數再創新高,七月一日更有示威者闖入立法會大樓大肆破壞。七月九日,林鄭再指修例已「壽終正寢」,但亦無助平亂,數月間示威遊行在全港各區開花,延至九月四日,林鄭終正式宣布會把修例撤回,惟衝突仍是未有止息迹象。至今反修例風波已持續超過四個月,港府屢被質疑無力平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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