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區諾軒襲擊 兩警申代號出庭免起底

【本報訊】立法會議員區諾軒於七月八日凌晨在旺角警民衝突期間,被指用「大聲公」推警員長盾,以及用「大聲公」與警司對話時聲浪太大,被控兩項襲警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提訊,裁判官准被告保釋至十二月十二日再訊。控方用英文字母作為兩名遇襲警務人員的代號,以避免他們的身份被公開,惟辯方反對。

辯方反對 案押12‧12再訊

控方稱,基於現時社會情況,網上充斥針對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起底」及網上欺凌,為保障證人的私隱,以及避免對證人出庭作供構成壓力,故提出於控罪書及公開審訊時,以英文字母代替兩名受害人身份。

辯方反對指,除非有特別原因,例如令事主感到尷尬等,法庭才會把名字隱去,惟案中警務人員是正當執行職務,暫未看到有任何相關基礎,現時亦無證據支持「起底」會影響證人作供。

裁判官詢問控方是否有確切證據支持相關說法,控方表示尚未有證據,需要四個星期進一步搜集資料。裁判官指,不希望任何人因出庭作供,而蒙受被傷害的風險。

區諾軒在庭外指,涉事警員是正當執行職務,不應怕資料被公開,擔心若警員名字以代號取代,會成為一個案例,日後上庭警員資料更難知悉,礙公眾知情權,外界無法監察警員行為。

控罪指,被告區諾軒今年七月八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襲擊警員AAA,同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與咸美頓街交界襲擊警司EEE。

案件編號:KCCC 255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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