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日前在一單位搜出大量懷疑爆炸品及原料並拘捕兩名男子,指他們涉嫌管有製造爆炸品的化學原料等,並控告他們各一項製造或管有炸藥罪。警方昨押解兩名被告往西九龍法院提訊,惟控方先向裁判官致歉,承認檢控程序出錯,在未取得律政司司長簽署同意書下已落案起訴兩名被告,故先撤銷案件,並在修改控罪後再重新檢控。兩名被告暫毋須答辯,還押至十二月十二日再訊。
兩被告分別為廿三歲無業男子董上琳,以及十七歲學生丁展峯,他們各被控一項製造或管有炸藥罪。控罪指,被告於今年十月十五日在大角咀橡樹街一單位,管有或控制某些爆炸品即硝酸鉀及硫磺。修改前的控罪指,他們管有的是可用作製作爆炸品的化學品原料粉末,以及可用作製作土製炸彈的已改裝手提電話裝置連電路板。
控方庭外透露,此類控罪需要得到律政司司長簽署同意書才可正式落案起訴,律政司昨早才收到警方文件,其後發現控罪書沒有獲得同意書。經負責此類案件的小組研究後,認為控罪書的內容需作修改,但於下午才交出現時的控罪及同意書,故需要撤銷舊有案件而重新作指控。
另外,卅六歲地盤工潘榕偉,被指以網名「金正恩」在網上呼籲包圍新屋嶺扣留中心,他被控一項煽惑參與非法集結罪,昨在西九龍法院提訊後,獲准保釋至十一月廿八日再訊。
案件編號:WKCC 3940,393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