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純賭運氣新骰夾公仔機 玩家經營者恐惹官非

夾公仔機店愈開愈多,玩法層出不窮,其中一款「骰仔機」只講運氣、不講技術,在本港各區商場遍地開花,只要擲出指定數目並相同點數的骰仔,便可獲取豐富獎品。本報記者目擊有玩家僅用十五元,成功換取價值數百元的模型公仔。該類遊戲類同賭博,根據法例需申領牌照,惟坊間不少店舖並未持牌,法律界人士直指經營者及玩家均有機會觸犯法例。

「間唔中有玩吓,今次玩十五蚊就中咗七個四,有三等獎。」何先生在葵涌廣場一間夾公仔店玩骰仔機,成功贏取價值數百元的模型公仔。在旁邊玩同款機的情侶兌換逾百元,卻只得安慰獎,直言「平時都係玩開呢款機,撞彩易中啲。」上址有逾十間同類夾公仔機店,放學時間吸引大批學生流連,人潮湧湧,惟不少店舖均沒有職員駐場。

獎品價值不菲 如手機演唱會飛

近月夾公仔機店引入新玩法,部分機的中央位置放有一個裝有十粒骰仔的膠盒,玩家投入指定金額後,透過控制鋼爪移動膠盒,成功投擲出指定數目並相同點數的骰仔,便可以換取獎品,包括模型公仔、演唱會門票,甚至價值數千元的電子遊戲機、智能電話等。

太子、旺角、荃灣等多區的夾公仔機店均有骰仔機進駐,吸引不少玩家駐足停留,惟大多落空而回。有一年多夾公仔經驗的Aiden直言,對骰仔機興趣不大,「呢款係純彩數,其他機係三分運氣、七分技術。」他透露有朋友曾兌換逾百元挑戰骰仔機,卻連安慰獎都沒有。

夾公仔機店大行其道,惟不少店舖未申領相關牌照,亦有店舖張貼已過期的臨時牌照。根據香港法例,有關業務屬有獎娛樂遊戲,經營者需向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牌照事務處申領「有獎娛樂遊戲牌照」及向食環署申領「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申領牌照除要符合消防、樓宇安全及衞生等要求,更規定每局費用不可多於五元,獎品價值亦不得超過三百元。

租機兩個月 「台主」回報逾萬元

「本身鍾意夾公仔,見到朋友有賺,咪租嚟當副業。」台主(即夾公仔機經營者)Bella透露,夾公仔機月租約七千元,租用兩個月連貨物成本共投資約二萬元,回報賺逾萬元。她補充,按地區夾公仔機月租由四千元至九千元不等,又表示知悉經營夾公仔機店需申領牌照,惟店主表明負責相關事項。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骰仔機玩法如同賭博,經營者可能觸犯《賭博條例》,最高可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視乎所付出嘅努力有冇博彩成分,(投擲骰子)講求運氣,玩法似賭博,民政署未必批牌。」他提醒,即使店主聲稱承辦申領牌照事宜,惟若租用夾公仔機的經營者有參與其中,均會被視為無牌經營,而有份玩骰仔機的玩家,則可能被視為參與非法賭博。

民政署證無發牌 將轉介警務處

民政事務總署證實,並未向上述夾公仔機店發出牌照,會將有關資料轉介警務處跟進。發言人又指,市場常見的夾公仔機,由於顧客不能確定在付款後能否從機器內取得物品,而一般可從機器中所取得物品的價值大幅高於顧客所付出的金額,故有關行為可能被視為「博彩」,營運者需受《賭博條例》規管申領有關牌照,否則有關博彩活動乃屬非法。

食環署發言人指,葵涌廣場一間夾公仔機店持有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位於太子的夾公仔機店則正在申請有關牌照。而觸犯《公眾娛樂場所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另加每日罰款二千元。

警方發言人表示,會巡查及進行執法工作,如收到對有關處所的投訴舉報,亦會跟進調查。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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