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大狀華年達 逃犯移交澳門服刑

澳門葡籍大律師華年達於十八年前被綁架案,一名潛逃內地十多年的逃犯,早前因涉毒被內地公安拘捕,他昨日在內地刑滿出獄後,於同日上午十一時,在關閘口岸移交至澳門司警跟進,他隨即被押送至路環監獄服役,刑期為十四年。

移交逃犯工作由內地公安部統一指揮、廣東省公安廳組織珠海市公安局執行移送工作。被移交的逃犯現年四十九歲,據悉他潛逃期間,一直在廣東省一帶活動,至一七年在珠海涉及毒品案,被內地警方揭發同時涉及華年達被綁架案。

內地判刑3年 澳門再囚14年

由於他被內地判刑三年,需在內地服刑期滿後才能移交澳門。他隨即被押送至澳門路環監獄服役,刑期為十四年。

華年達自一九七○年開始在澳門執業,他於九六年至九九年,以及○二年至今擔任澳門律師公會理事會主席,曾參與多宗轟動案件。

有涉案者囚21年 一人仍在逃

他被綁架的案件發生於二○○一年二月二十八日,多名綁匪在西灣擄走正在駕車的華年達,期間他更被綁匪開槍擊中大腿右側,當時澳門警方發現綁匪持有AK-47自動步槍、手榴彈等重型武器。

隨後警方大舉搜查,找到一輛匪徒用過的汽車,憑着汽車查出其中一名有份參與案件的車主身份,再將之拘捕。其後根據車主口供鎖定藏參地點,成功於案發後五日內救出人質和拘捕部分匪徒。案件於翌年九月開審,涉案的犯人最終被澳門法院判監半年至二十一年不等。司警稱,案件中仍有一人在逃。

澳門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指,因為華年達在澳門司法界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當年他被綁架的案件可謂非常轟動。他又表示,如犯人犯案後潛逃往其他地方或國家,警方可謂無從追查,「可以做到嘅嘢非常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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