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台灣民間團體周日在台北發起聲援香港的示威遊行,香港歌手何韻詩在活動期間遭人潑灑紅色漆油。警方拘捕兩名涉案男子,周一以涉嫌公然侮辱、強制、毀損和妨害集會遊行罪,將他們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審理,准兩人分別以廿萬和十萬新台幣(約五萬和二萬五千港元)保釋;另再有七名共犯周一被捕。
涉案的胡姓和梁姓男子都是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成員,由於周日晚上停止偵訊,警方周一上午十時錄取口供後,將兩人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對於有民眾質疑,何韻詩以觀光名義持加拿大護照入境,依法不得參加其他活動。台灣的移民署周日晚回應,何韻詩來台參與合法遊行經事前報備。此外,外地人在台灣合法停留、居留期間,從事請願或合法的集會遊行也應予保障。
不少網民對移民署的回應大表不滿,有人指出,台灣《出入境及移民法》第29條規定,只有合法居留者可參與集會遊行,停留者不得參加集會遊行,直斥移民署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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