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粵港澳大灣區規劃綱要》提出二○二二年粵港澳市場互聯互通水平進一步提升,而建立統一化的、便於取得的資訊平台,是港澳特區融入大灣區互聯互通的基礎。相信大家近年都曾收到「內地睇樓團」的推銷電話,經紀聲稱免費接載到內地參觀新樓盤,甚至提供飲食住宿。其實內地經濟高速發展,加上粵港澳大灣區規劃,不少港人會考慮到內地工作、創業和生活,也有人會到內地投資房地產。港人對內地置業的需求日增,但內地的土地和物業政策因發展背景的種種原因,或會較香港繁複。在不同的土地契約上,房產有不同規定。
內地因為要遏抑房地產市場的炒風,推出了所謂「限購令」政策。內地城市有各自的限購細則,大多數都要求住宅單位買家,在該城市工作的社會保險供款達一定年期,才能購買一套住宅單位,香港和內地,以至來自所有地方的買家,同樣受到物業限購政策限制。但內地發展商除了在居住用地建住宅樓盤,近年也因為對應「限購令」政策,而在商業用地上興建「公寓」或「服務式住宅」出售,所以出現那個城市明明有「限購令」,但中介仍會聲稱「不受限購令影響」。這些商住單位外表與住宅單位幾乎並無差別,但使用期限只有四十年,比住宅單位的七十年少,且沒有與居住用地一樣的使用權自動續期規定,在按揭貸款、戶籍等方面受到不同限制。
此外,香港居民或會誤墮內地違例物業的陷阱。首先內地除了一般國有土地,還有一種土地是「集體土地」,這種土地上的房屋是沒有正規房產證明,俗稱「小產權」物業,它們並不能以商品房形式出售,也不受法律保護。根據工聯會內地諮詢服務中心所處理的相關個案來看,近年有發展商甚至以低廉價格出售沒有獲得產權證的「劏舖」,並以「售後返租」承諾定期的租金回報吸引投資者,最終商場「爛尾」或發展商捲款潛逃,令買家蒙受損失。
買樓不是買菜,買家在置業之前必須做好資料搜集,才能清楚了解上述的政策資訊和潛在陷阱。可是內地各城市的官方房產資訊並不統一,而且查考困難。例如有部分城市的住房和建設局網站,設有預售許可訊息,更有城市提供小區物業諮詢查詢。但各市的資料訊息不一致、也不齊全;有部分部門網頁設計內容太複雜,有部分流於「貼批文、通知」,而且內容繁縟、新舊資訊混雜。如用網上搜尋,有地產網站聲稱提供最準確政策資訊,但卻在文章加插新建樓盤推銷;網上偶爾也會訛傳消息,比如某市將會放寬限購等,但這些消息來源成疑、真偽難辨,不良營銷也可乘機而起。
筆者認為香港政府可與大灣區其他城市進一步提升訊息交流,盡快建設公共應用資訊平台,開放、統一和簡化物業資訊與物業政策細則,並長期保持政策改動的通報和定期更新資訊,防止虛假消息訛傳。同時香港現時單純境外房地產業務,並不受《地產代理條例》規管,筆者認為在香港銷售境外地產的地產代理公司及從業員應同樣領牌。但港人置業前,也應多留意內地的物業政策,做足功課,保障好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