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殯儀從業員被指自其女兒十六歲開始的三年間不斷性侵犯她,該案昨在高院續審,並出現一段小插曲。主審法官李瀚良在休庭前,向陪審團透露他收到書記通知,得悉有陪審員返回法庭時行錯地方,去了法院大樓另一個地方,並因此拍攝了該處的指示牌,結果被書記發現,書記要即時刪除有關相片。李官先叫陪審團不用擔心,他並非要追究,只是因在法院大樓影相是很敏感的,更笑稱:「依家喺街影相都好敏感(口)(架),會畀人打!」
現年四十六歲的被告,被控於一五年六月在沙田家中非禮及強姦現年廿歲的女兒X,並於同年七月非禮及企圖強姦X。被告另被控於一五年九月至一八年九月期間三度非禮X。
X的大家姐A昨供稱,去年二月中,她們一家在家鄉過春節,她們三姊妹同房時,X首次說及遭被告性侵犯的事。X不想報警,又說:「如果有人報警,我就自殺。」A當時只是半信半疑,但A與二妹商談過後,決定要多關心X,並要讓被告知道三姊妹同心,令被告有所避忌。A又稱,過往曾見過X替被告揼骨,而且多次見過X只用單手揼骨,同時被告的下半身亦被報紙遮蓋。
被告昨開庭自辯,他聲稱與另兩名女兒的關係很好,但與X的關係則普通。被告指X沉默寡言、我行我素,但其學業成績為眾子女中最差。被告又稱,X讀小學時因認為父母只愛錫胞弟不愛錫她,故收起胞弟的學校通告,望父母責備他,被告認為X的行為很恐怖。
案件編號:HCCC 7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