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警涉掃黃通水未被起訴 官詫異

【本報訊】安排內地鳳姐來港做「一樓一」賣淫的男子,前年遭廉署人員放蛇拘捕後,自爆與警察有協議,他交出鳳姐給警察掃黃時交差,便可換到警方掃黃情報。該名鳳樓經營者早前承認依靠妓女賣淫收入維生及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共三罪,昨在東區法院被判監二十個月。法庭特別查問控方調查涉案兩名警員的情況,但聞說控方因證據不足已中止調查及不會提出檢控,坦言對此感到驚訝。

控方回應指證據不足

昨被判監的是案中首被告章逸星(卅四歲),同案次被告陳肇其(五十七歲)的案件則押後至十月九日再提訊。主任裁判官錢禮昨判刑後,向控方查問是否會對案情中所指的兩名警員提出起訴,控方回應指有關調查已經完成,目前掌握的證據不足以提出起訴,亦未見會有進一步調查的空間。

錢禮質疑指,章在認罪後,已向控方提供了有關資料,並願意出庭指證涉事警員。惟控方指被告口供的可信性、以及在辨認該兩名警員的身份上出現問題,故此其證供並無太大效用。裁判官聽罷控方的解釋後明言覺得奇怪,對有關決定不以為然。

案情指,首被告在一七年底一次廉署行動中被捕,他承認在富士大廈安排內地鳳姐賣淫並從中抽佣,更大爆在一六年五月,有不知名警員要求他在掃黃行動中交出鳳姐拘捕,以交換掃黃行動情報,相關安排維持至一七年三月。

案件編號:ESCC 1490/2019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