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去年報名參選立法會港島地區直選補選,但遭選舉主任取消其參選資格。她之後向高院提出選舉呈請,高院早前裁定周庭勝訴,並指立法會議員區諾軒是非妥為當選,故當選亦獲判無效。區諾軒昨到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申請。
另外,政府發言人回覆查詢時表明,政府不會就周庭選舉呈請案件的判決提出上訴,由於有關法律程序仍在進行中,政府不會作出評論。
區表示,導致周庭提出選舉呈請,顯然是政府及選舉主任行政失誤在先,認為要由當選人及全港島區選民承擔責任並不公允,亦不應褫奪十三萬投票給他的選民意願。他又指事件可觸發嚴重後果,若未來的選舉中仍有相類似的行政失誤,當中或牽涉很多議席,若每次都要補選,對區議會或立法會運作造成嚴重影響,故希望法庭可以頒布一個標準,表明在甚麼情況下需要補選、或不需要再補選。
至於有指他上訴是權宜之計以保其議席,他不同意有關說法,指他有經過慎重考慮,有其法律觀點。他亦批評選舉主任和律政司一直迴避責任,近年多次透過「確認書」篩選候選人,又指是律政司決定選舉主任可以DQ候選人的法律理據,形容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是個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