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組織批評警方在反修例示威時執法疑濫捕、暴打被拘人士,甚至在拘押期間施虐,包括倒地後仍虐打,扣查時以雷射筆射眼、拒解鎖手機更被威嚇電擊私處。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總幹事譚萬基昨表示,報告普遍反映警員存在報復心態或施用酷刑,但大部分個案在現有機制下未能處理,認為應該成立一個獨立、可搜證及公開公正的調查委員會。警方回應表示報告未有提及過去三個月的惡劣環境,警方面臨前所未有挑戰,包括包圍警察總部和警車及襲擊警員,種種衝擊令執法相對困難,加上被捕人士眾多,令處理程序和保障其權益時間增長,故未同意報告指控。
譚表示,報告主要是與當事人面對面訪問,亦有律師、醫護人員或社工佐證,確信真有其事,亦反映警員濫用酷刑的情況普遍,而且報復心態明顯。不少受訪者被施刑後感到害怕,而且不知道施刑者的身份,亦看不到或記不起涉事警員編號,故認為現有投訴警察機制難以處理個案。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警方非常重視報告的內容指控,並會跟進相關內容,但認為報告未有反映實際情況。報告內的二十一人都是匿名投訴,指控資料零碎,特別是地點和時間都不清晰,故難以跟進調查;但如果有警員對被捕人士作出有關行為,這是不可接受且是非法。
對於警方是否就謠言過早下定論,謝振中認為真相對警隊清白好重要,可能是警員犯錯,亦可能只是誣衊,故投訴的人士應站出來提供證據,警方會公平公正處理,「如果佢永遠匿在口罩後面,電腦後面,話會嚟報警,或者會有代表嚟報警,卻永遠唔出現,警方對呢啲根本唔存在嘅指控,係好難展開調查。」
國際特赦組織本月進行三十八個訪問,當中二十一人在反修例相關示威中被捕,指警方拘捕過程使用不必要及過分武力,當中以防暴警及速龍小隊使用最嚴重暴力,幾乎每名受訪者聲稱在被捕過程中遭警棍或拳打。
有女示威者聲稱被警棍打至倒地,仍被打至雙手被索起。有男示威者稱被捕時遭警棍從後打肩頸,倒地後有警員踢他的臉。入院逾一周的男子稱,被捕時面部及身體多處受傷,遭扣押警署七至八小時才獲送院。
此外,一名男子聲稱在被警方扣查時,因拒回應提問被打,有警員疑強行睜開及用雷射筆照射其眼;另一男子因拒解鎖手機,稱有警員威嚇要電擊其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