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請辭困難 批准更難

按照官場套路,反修例風波暴亂一開始,也即六月初那場「百萬人大遊行」及隨之而來的暴徒衝擊防線、警察發射催淚彈予以驅散,林鄭月娥就會向中央請辭,以示承擔責任。這些年,朝廷最重視、最緊張的,是在任何一個地方發生大規模的「群體事件」,無論出自甚麼原因,中央都會認為此乃管治一方的大吏的嚴重失職,要負起「主體責任」、「領導責任」。

不過一般情況下,中央會對「出事」請辭的官吏說,現在不是追究責任的時候,當務之急是負起責任平息事件。然而,失職大吏的這筆帳朝廷定會記下,事後根據調查原因、平息表現、上層博弈作不同的處理。香港的情況更為複雜,在「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框架,在行政長官的產生、罷免都大大有別於內地大吏的情況下,對林鄭惹下的大禍和請辭,只能更謹慎的處理,更難立刻准其請辭。

此時的林鄭就會向中央提出按照香港的方法解決問題,事情至此,中央不會具體干預「香港方案」是否恰當,只會對外公布「尊重、理解、支持」林鄭的決定。然而,林鄭的方案一出手,就是以第一時間向這場風波暴亂跪低投降,撤回修例,承認自己犯了錯誤,不惜出賣前線平暴的警察。這樣的方案,連黃口小兒都能看出這不是在平息事件,而是在助長暴亂,火上加油,親痛仇快。

最近,林鄭在一個「私人場合」表示,如果自己有選擇,第一件事就是辭職,且鄭重道歉。她還表示,由於香港局勢已經在中美摩擦的大環境下,涉及中國國家安全和主權的議題,她能夠化解危機的空間非常非常有限。林鄭月娥的這番無可奈何之言,透顯了在「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按照官場套路辦事,在香港這一特殊背景和國際環境下的極之困難,也即中央和行政長官面臨「共同」選擇之難。

不過,這裏仍有強烈的個人因素在內,這就是特首林鄭月娥乃港英政府高官出身,她的意識形態、政治取向、管治經驗決定了她不可能以正確的方法,解決這場反對派發起的奪權鬥爭和「顏色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