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咬斷警長手指 港大生加控一罪

【本報訊】沙田新城市廣場兩個月前發生警民衝突,一名香港大學畢業生涉嫌咬斷一名警長的右手無名指,他被控一項襲警、兩項蓄意傷人及一項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共四罪。案件昨在沙田法院再訊,被告毋須答辯,控方指案件將轉往區院審理,並指被告涉嫌從高處擲物,將會加控被告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被告獲准繼續保釋至十月八日,等候轉介文件再訊。

轉區院審 准保剔除宵禁令

控罪指,被告杜啟華(廿二歲)於今年七月十四日晚上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第一期L3層一間店舖外,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員葉卓軒,並意圖使高級警司梁子健和偵緝警長梁啟華身體受嚴重傷害,以及未能向警員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供查閱。裁判官昨考慮到現時針對被告的指控及控方案情撮要後,決定剔除被告要守宵禁令的保釋條件,並將被告每周往警署報到的次數由四次減至三次。

案件編號:STCC 284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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