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左眼失明的廚房工人,在臉書認識一名訛稱有十五歲卻年僅十二歲的女童後, 要女童發裸照給他,在取得女童的裸照後,更用裸照要挾女童與他性交。
廚工在高院承認一項刑事恐嚇、兩項與十三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以及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法官指案件非常嚴重,故下令索取被告的心理報告,確認他是否有孌童癖及會否重犯,案件押後至九月廿七日判刑。
廿八歲被告蔡盛昌五歲時由內地來港,曾有兩次店舖盜竊案底。案情指,被告於一七年十一月中透過臉書認識女事主X,其後表示想與X性交,更要求X發裸照給他,又把自己的下體照片發送給X。X因不勝煩擾,把自己的下體照片發給被告。被告於同年十二月一日向X表示會把其裸照放上網,要挾X與他性交,X同日前往被告家中,兩度與被告性交。X回家後把事件告知母親,其母報警求助。
辯方求情稱,被告四歲喪母,來港後由繼母照顧,約七歲時因事致左眼失明。被告感後悔,並盡早認罪。據悉被告的繼母當年把其頭撞向櫃桶,導致他的左眼失明。
案件編號:HCCC 20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