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贈不限於換心、肝、腎,一條血管也可成功為垂危患者延續生命。四十五歲的陳堅雄七年前患肝癌,其腫瘤同時捲着一條關鍵的靜脈,醫生因此未能直接切除腫瘤,加上不能換肝,醫生一度估計他僅餘三、四個月命。香港大學醫學院外科學系團隊後來想到為堅雄切除腫瘤的同時,一併進行血管移植重建術。術後七年,堅雄健康良好,癌症暫無復發。一條遺贈血管是堅雄的「救命關鍵」,他至今仍十分感激捐贈者。
訪問期間下着滂沱大雨,久未轉晴,與堅雄七年前得悉患肝癌的心情如出一轍。三十八歲那年的平安夜,港大醫生向他道出好消息和壞消息。好消息是幼女順利出生;壞消息是確診了肝癌,肝臟藏有直徑十二厘米的腫瘤,而且腫瘤擴散至捲着心臟附近、體內最大的靜脈——「下腔靜脈」,一旦連同腫瘤切斷靜脈,足以影響心臟供血。
外科醫生當時評估堅雄不宜施手術,只能處方每月三萬多元的昂貴標靶藥控制腫瘤生長。堅雄出身基層,要養家又要醫病,為負擔藥費幾近散盡積蓄。
港大醫學院外科學系臨床副教授竺兆豪說,當時看到堅雄的癌症指數起伏不定,團隊絞盡腦汁尋找可行的療法。團隊翻查外國文獻發現類似病例,可於切除肝腫瘤同時植入人工纖維製成的「人造血管」重建,「但始終是外來物,如果是人體組織會更理想。」
外國亦曾有零星個案移植器官捐贈者的血管,成功救活肝癌病人;剛巧在團隊準備一宗遺體肝臟移植手術時,發現捐贈者與堅雄的血型脗合,加上靜脈的質素良好,決定為捐贈者「再幫多一個病人」,抽出位於股溝的靜脈,由醫生裁剪血管的形狀和長短,成為一條長六點五厘米的「新血管」。醫生先一併切走堅雄的腫瘤及血管,徹底去除癌組織,再將新血管移植到堅雄身上重建下腔靜脈,術後康復順利。
堅雄於一二年接受手術,至今每半年定期身體檢查,術後七年,掃描檢查無顯示復發症狀,切除的肝臟順利重生,亦偵測不到體內有癌症。竺兆豪說,雖然過往有數宗血管移植重建病例,術後兩至三年後便癌症復發,但堅雄無惡化的七年,可為病友帶來希望,「佢鼓勵咗病人,也激勵了醫生,感覺做醫生可以幫到人。」在旁的堅雄亦希望以自身經歷,勉勵病友不輕言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