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偷拍案改控圖有違公德 港鐵車長認罪

【本報訊】港鐵男車長用開了孔的電腦袋作遮掩,暗藏數碼相機鏡頭,在葵芳港鐵站附近企圖偷拍一名女子裙底春光,但當場被便衣警員拘捕,警方事後在他的電腦中檢獲十六段裙底影片。他被控十七項有違公德罪,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時,控方把其中一項控罪修訂為企圖有違公德罪,被告承認該控罪,餘下十六項控罪則獲撤控。被告可繼續保釋,案件押後至十月廿三日再訊,以等待被告的感化、社會服務令和心理科報告。

廿七歲被告鄧怡南,案發後已辭任港鐵車長。被告承認於一六年四月十三日,在葵芳港鐵站E出口外天橋附近,企圖用數碼相機偷拍一名女子裙底。至於控方撤回的十六項控罪則指,被告於一六年四月二日及十日,先後偷拍了共十六段女性裙底影片,案發地點包括商場、街頭、港鐵車站以及港鐵車廂。

求情稱自幼乏母關懷

裁判官問及本案事發距今已超過三年半,為何昨日才正式處理。控方表示因為有證人拒絕出庭作供,辯方則解釋需要等待終審法院早前就不誠實使用電腦的法律原則作裁決。

案情顯示,便衣警員於一六年四月十三日在葵芳港鐵站E出口外的天橋,發現被告尾隨一名身穿半截裙的女士。被告當時形迹可疑,拿着電腦袋,但袋身有洞和有鏡頭凸出。便衣警員表露身份和截查被告,並在被告的電腦袋發現數碼相機,遂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說:「我因為鹹濕先整這個袋去偷拍裙底。」警方其後取去被告家中電腦作調查。

辯方求情稱,被告的母親有躁鬱症,使被告自幼不能從骨肉至親的女性身上得到安全感和情感關懷,但被告能逆境自強,取得金融學學士學位。辯方認為本案不應被視為一般的性衝動案件,又指被告案發後得到妻子的原諒,希望法庭判予社會服務令或感化令。

案件編號:WKCC 300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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