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千元人仔換加快處理匯款 貿易董事涉行賄銀行經理

【本報訊】廉政公署昨日(28日)落案起訴一名貿易公司董事,控告他涉嫌向一名銀行職員提供一千元人民幣賄款,以盡快處理一筆約四萬美元的銀行匯款,他將於今日(2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鐘小平(36歲),寶來商企有限公司獨資董事兼股東,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

廉署早前接獲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轉介的貪污投訴,前日於被告前往星展香港一間分行時,以涉嫌觸犯有關貪污罪行拘捕他。廉署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昨日落案起訴被告有關罪名。

經理拒絕 向銀行匯報事件

被告於案發時是寶來的獨資董事兼股東,該公司從事電單車配件貿易生意,在星展香港開立了一個公司戶口。控罪指被告涉嫌於本月十五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星展香港一名高級營業經理提供一筆一千元人民幣的款項,作為盡快處理一筆存入寶來在星展香港銀行戶口約四萬美元匯款的誘因或報酬。

該名星展香港高級營業經理拒絕被告提供的賄款,並向該銀行管理層匯報有關事件。星展香港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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