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串謀欺詐呃工資 物流署職員及外判清潔工候懲

【本報訊】消防處更換外判商後,外判清潔女工被減薪兩成,她向派駐消防局的物流服務署物料供應員投訴,獲供應員安排每月「非正式」放假兩至三天,共獲廿六天「補償」,致使承辦商多付逾九千元工資給她,而政府亦因此額外支付逾一萬四千元予承辦商。涉案兩人昨在西九龍法院承認串謀欺詐及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等共十罪,續准保釋至本月廿日判刑,以等候社會服務令報告。

共放26天非正式假 多收近萬元

兩名被告依次是物流署二級物料供應員宋漢昇(卅七歲)和萬成清潔服務有限公司(萬成)工人周嬋蘭(六十一歲)。辯方求情指,首被告同意案件涉及違反誠信,其公職勢受本案影響,但他在本案中並無得益,亦沒有影響消防處運作,只是好心做壞事。次被告則表示在消防處轉換承辦商後減薪兩成,使她與身邊獲政府聘用的工友同工不同酬,她感到委屈下向首被告投訴。辯方同意案件涉及公帑,但不涉貪污,被告不會重犯。

案情指,次被告在尖沙咀消防局雜貨倉任職多年,她於一六年八月向首被告投訴,指新的承辦商萬成向她支付的人工比原有承辦商為低,首被告遂與她協議每月「非正式」放假三天作為補償,除容許她在曠工前預先在簽到簿上簽到,首被告另會向萬成訛稱她在該些日子上班,讓她獲萬成支薪。兩人的協議於前年六月終止,期間次被告共放「非正式」假廿六天,獲多發逾九千元薪金。此外,首被告又為此而使用虛假文件,即看似是由萬成發出的發票及每月付款核實表格,誘使消防處向萬成支付逾一萬四千元。

案件編號:WKCC 254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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