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安樓軍火庫案 16歲男生盼獲輕判

【本報訊】警方今年二月在西灣河太安樓破獲一個軍火庫,拘捕三名男子,其中一名被捕十六歲男學生被控無牌管有槍械、管有爆炸品及管有違禁武器共三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再訊。控方索取法律意見後,決定繼續檢控該名男生。辯方表明被告打算認罪,指他是品學兼優的學生,希望法庭給他機會繼續升學,准他以留案底但簽保守行為了事,或判他感化。裁判官將案押後至八月廿七日,為被告索取感化官報告後才判刑。

被控三罪 校長撰求情信

十六歲冼姓的被告,被控於今年二月二十日在其西灣河太安樓住所內,違法管有兩支電槍、一支胡椒噴劑、一支長槍型氣槍連六個彈匣、八十五克爆炸品粉末內含硝化纖維素、一百零一支電火柴、三把彈簧刀及一把重力刀等違禁品。

被告的親戚、朋友、學校及教會代表昨一同到法庭旁聽。辯方指被告品學兼優,全級一百多人考第三名。辯方呈上三封求情信,其中一封由被告的校長撰寫,校長指學校願意成立一個支援小組,舉行輔導活動協助被告重回正軌。被告亦自行撰信求情,透露他自小對化學及物理已有濃厚興趣,讀幼稚園時買過一支氣槍,他對此感到「很酷很好奇」。

案件編號:ESCC49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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