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起訴一名物業管理公司前僱員及一名工程公司東主,控告他們涉嫌串謀欺詐該物業管理公司,誇大一幢商業大廈照明用品的報價,涉款共二千一百六十元。兩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將於明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黎傑安,三十五歲,為第一太平戴維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前高級技術主任;以及李振遠,四十歲,為滙浰工程公司獨資東主,兩人同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名,違反普通法。
黎案發時是第一太平戴維斯的高級技術主任,被調派到位於觀塘的商業大廈萬兆豐中心工作,職責包括就萬兆豐中心的小型維修工程及採購項目索取報價及製作報價分析文件。黎傑安入職第一太平戴維斯前認識了滙浰的獨資東主李振遠。第一太平戴維斯於二○一六年九月進行採購活動,購買一百八十組LED筒燈,以改善萬兆豐中心三個樓層公用走廊照明狀況。
控罪指黎李二人涉嫌於一六年九月十九至廿八日期間,一同串謀欺詐第一太平戴維斯,即不誠實地向該公司訛稱滙浰就兩款LED筒燈所報的單價分別為二百八十元及三百八十元,及致使第一太平戴維斯批准滙浰就採購有關照明用品的報價。廉署調查發現滙浰的報價被誇大共二千一百六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