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協作 增私家醫生服務費3.8%

【本報訊】醫院管理局昨公布,因應最新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調高參加普通科門診公私營協作計劃向私家醫生發放的服務費,由每名病人每年最高三千二百八十三元上調至三千四百零八元,增幅約百分之三點八,生效期追溯至本月一日。醫管局會繼續密切監察計劃的實施情況,並留意私家醫生、病人及其他有關方面的意見。

醫管局發言人指出,今次調整幅度是根據政府統計處《消費物價指數月報》內刊出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醫療服務)去釐定,按一八年七月至一九年六月期間的指數變動去計算調整金額。參加計劃的私家醫生每年為每名病人提供最多十次的資助診症,可獲的金額上調至三千四百零八元。參加計劃的病人須繳付的費用,則繼續維持為醫管局普通科門診每次收費的五十元。

門診協作計劃現已在全港十八區推行,病人可於全港任何地區選擇心儀的家庭醫生。截至上月底計劃共有逾四百名私家醫生參與,為逾三萬二千名普通科門診病人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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