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歲男學生在街頭遇上健身中心銷售員,對方稱正在做問卷,向他表示:「差一個就收工。」男生出於好心答允,豈料他跟隨對方返回中心後被取去提款卡,推銷員與兩名同事涉嫌以威嚇手段,聲稱會取去他的全部存款,成功促使他購入價值三千元的健身課程。此外,該中心另一名銷售員涉嫌同樣以威嚇手段,促使另一名男學生購入價值一萬八千元的健身服務。上述四名健身中心職員被海關控以合共兩項作出威嚇性營業行為罪,他們否認控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開審。
四名被告依次是銷售員黃展澤(二十歲)、健身教練區存信(二十四歲)、銷售員譚嘉希(二十一歲)及銷售員張梓健(二十二歲)。控罪指,第一至三被告於去年三月廿四日,在旺角彌敦道和富商業大廈七樓的力高工作室有限公司(Go Goal Studios),向周俊宏銷售價值三千元的健身服務時,作出威嚇性營銷行為,導致周簽訂客戶協議購買健身服務。第四被告則被控於去年四月四日,在上址向梁浩明銷售價值一萬八千元的健身服務時,與三名不知名人士作威嚇性營銷行為。
現年二十二歲的事主周俊宏,任職程式員。按周昨供稱,黃當晚在街上邀他做問卷,說:「差一個就收工。」周答應後跟黃到力高,到埗後按區指示,填寫一份客戶協議書的個人資料及簽署。區向周索取身份證號碼核對資料,又問周有沒有提款卡,周「有啲驚」,故訛稱沒有,豈料區看到周的銀包內有提款卡,遂再三着周拿卡出來,表示要「對資料」,周將身份證和提款卡給區,區轉交給譚,譚隨即入房,未幾黃從房間步出,神色慌張指有職員「入錯嘢」,着周盡快將存款全部提出,不然公司會將周的錢「攞晒出嚟」。
周昨自言對銀行知識不多,故當日盲目相信對方,並在其他職員陪同下到附近銀行提取三千七百元。周原本打算取回身份證便離開中心,但發現協議書上無故多了「三千元,六堂課」的記項,黃說:「發生咗啲情況」,又稱因上司不在,所以取消不到課程,要周支付三千元,周感憤怒說:「你哋同詐騙集團有咩分別?」但周因怕繼續被職員纏擾,最終付款,第三被告表示周稍後可憑單取回三千元。
周事後數次上門要求退款,但遭一再拖延,區更稱:「出咗啲情況,退唔番三千蚊」,建議周選擇上課或退回五百元會費,周最終報警。 在辯方盤問下,周表示,區在中心為他度高磅重時,指他身形低於標準,又問他:「想要乜嘢體格?」周回答韓星「金鐘國」,區聞言答:「掂啦!」惟周否認區當時曾向他推銷健身計劃。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CCC 97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