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前年發生自通車以來最嚴重的縱火案,六旬漢張錦輝涉嫌在一班由金鐘駛往尖沙咀的列車內縱火,釀成自己和另十八人受傷,而張留醫三個月後不治,由於張是在警方羈押期間死亡,死因庭昨根據法例召開死因研訊。當日在場乘客的供詞披露,張除了將不明液體淋向前方女子,他在着火後又攬實蜷縮在地上的女乘客,似要將火燒到對方身上,當時車廂擠迫,乘客無處可逃,「大家壓住大家,你踩我我踩你」。有警員供稱,張接受查問時說:「我同老婆離咗婚,曾蔭權害死我個仔」,為報仇而縱火。
事發前年二月十日傍晚約七時,死者張錦輝在金鐘站登上荃灣線列車後涉嫌縱火,事後被送伊利沙伯醫院,再被轉送威爾斯親王醫院。同年五月十四日清晨,他被發現口吐白沫,心臟停頓,經搶救後於同日早上五時十九分宣告死亡,終年六十一歲。死因庭會傳召港鐵乘客、救護員、警員、醫生及社工共十七人作供,港鐵昨派代表到法庭列席聆訊。
男乘客鄧廣坤供稱,死者登車後將背包揹在胸前,動作生硬,神色緊張,兩度用肩膊撞他的手。未幾死者將右手垂在大腿,左手伸入背包拿出透明液體,將液體淋在前方一長髮女子頭上,右手拿出打火機,大聲說:「去死啦」,整個車廂隨即起火。鄧形容乘客們十分慌張,車廂內有兩名「火人」在燃燒。列車抵達尖沙咀站後,死者走出月台,其下半身仍着火,褲子燒爛露出大腿及臀部。鄧急着見太太,遂轉搭的士出旺角,他在的士感到疼痛,始發現自己皮膚甩開,面、鼻及口有液體滲出,他急忙改往廣華醫院,最終他留院數天,覆診一個半月。
女乘客葉嘉茵供稱,她聽到有男聲大叫:「你哋班仆街去死啦,×你老母」,她抬頭見到死者舉高一樽透明液體搖晃。死者面部濕透通紅,很多乘客被液體濺到,至少三至四名乘客着火,她的右手手指亦被燒到。列車抵站後,她已無力行走,要爬出車廂待救,事後她需接受心理輔導。
庭上又讀出乘客鄭澤然的供詞,鄭提到他亦被火勢波及,需在地上滾來滾去撲熄身上的火,他見一名女子着火且縮一角大叫救命,他協助該女子撲熄火,惟未幾一名下身着火的男子「施施然、慢慢行」,先坐下繼而從後攬住他剛協助的女子,似乎要將火燒到女子身上,他嘗試踢開該男子,但該男子將女子攬得更實不放。
警員黎俊烯供稱,他在救護車上向死者查問,死者承認用天拿水縱火,目的要報仇,死者說:「我同老婆離咗婚,曾蔭權害死我個仔」,他遂以縱火罪宣布拘捕死者,惟未幾死者即陷昏迷狀態。伊利沙伯醫院醫生楊志楊供稱,死者送往伊院時完全清醒,但面部、四肢及臀部出現二至三級燒傷,整個身體有逾三成燒傷,院方懷疑死者吸入濃煙氣道受損,替死者插喉及注射鎮靜劑。後來死者情況危殆,即晚被轉送威院燒傷中心治理。
案件編號:CCDI-97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