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面對的是「顏色革命」的威脅,由美國策動,它不可能單靠外因推動,還要內外勾結。「內」便是本地的勢力,例如近期兩場大示威、兩場暴動的策動者是美國,執行者未必全是美國在香港的線人,示威暴動的大多數參與者,也主要是附從,中間有不少本地的組織和團體在配合,這就是「內」的組織因素。但要動員起這麼多人來,還有錯綜複雜的社會、政治因素,以及群眾心理、暴民心理等因素。
無論如何,內外結合在港有數以十萬計的群眾參與示威,數以萬計人參與暴動,香港似乎已可完成「顏色革命」。問題是,香港背後還有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可以投降,中央政府不易投降來棄港。
於是,「顏色革命」用「反送中」或其他的政治口號,都不易推翻特區政府,奪取香港的治權以至主權。內外勢力所謀的不能限於香港一地,必須對付北京的中央政府,把「顏色革命」再擴大,覆蓋中國,但不是在中國內地各地起義,而是像一九八九年「六四」那樣,打擊和搗亂中央領導層的團結和統治權。
或許這是驚人的計劃,但以美國的大國霸權謀略,這並不特別。在中東這樣大的領域,可以把人家的國家分裂、疆界重劃,把蘇聯瓦解都可以,為甚麼美國不會謀略中國的瓦解呢?「六四」是一個可用的工具,香港是全世界反共反中最集中的地方,既然有幾十萬人連續示威,既然暴動特區政府也不敢嚴懲,這豈不是可以由此而發動肢解中國的「革命」之地?
正因如此,黎智英可以公然在會見美國副總統彭斯、國務卿蓬佩奧時說,他們在香港正在打一場戰爭,需要美國政府的支持。黎智英及其同路人便是把「佔中」和今次的示威暴動看作戰爭,表面上是爭民主、人權,實際上是反共反中的戰爭,依靠的是美國的「道德力量」(霸權主義)。這應是他在示威有幾十萬人支持、特區政府癱瘓之後得意忘形的「勝利」之說。
黎智英意不在示威的勝利,他的戰爭還要堅持,要美國支持,目標便是在香港製造另一個「六四」,從而掀起全國的「革命」,完成美國標準公式的「顏色革命」。
事實上,黎智英及其同路人的「革命」和「六四」前景,是用民主、人權的抽象概念和口號(而不是國際上現實的發展目標)來煽動動亂與破壞,利用香港社會長期反共反中的心態和群眾心理的盲目附從,效果或許是為滿足他們的政治夢想,也或許可藉之爭奪政治地位和經濟利益,但對香港來說,卻是百年繁華,毀於一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