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鄧永鏘遺管人反指原告未分2億利潤

【本報訊】香港服裝品牌「上海灘」創辦人鄧永鏘前年去世後,其生前任董事的公司Tang Tobacco Limited(原告公司),指他違反董事責任私吞公司款項,去年入稟高院提出索償,案件昨在高院聆訊。

獲准延交抗辯書28日

鄧的遺產管理人庭上反指出,按現時所知,原告公司由一九九四年起便已無再分利潤給鄧和其他股東,估計涉款約二億元,管理人已聘請大律師徵詢法律意見,以決定是否有抗辯的理由,由於案件複雜,故要延長交抗辯書的期限。聆案官批准管理人的申請。管理人律師指原告在上月底才呈交詳細申索陳述書,管理人仍理解中,冀可延長交抗辯書期限八十四日。聆案官相信管理人是新近接觸鄧永鏘生前事務,故批准申請,但八十四日過長,最終決定延期二十八日。

案件編號:HCA 37/2018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