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界招外援 團體倡豁免海外實習

【本報訊】醫委會上月通過海外專科醫生豁免實習,望吸引更多海外醫生支援本港醫院,但新方案仍要求申請人參加本港執業資格試,之前還要先完成海外「實習」。有在海外修讀醫科、計劃回港執業的港人表示,海外實習機會很少,部分國家的名額更以「當地人優先」,令他們這類海外醫科生回港執業遇障礙。有團體建議當局應豁免海外實習便可應考本港執業試,料每年可額外吸納約二十名合資格海外醫科畢業生到本港公立醫院。

非本地培訓醫生若要來港執業,須按香港法例一百六十一章《醫生註冊條例》第7A通過執業資格試及評核期。參加執業資格試的關鍵條件,是在五年醫學訓練期間,須包括醫委會所批准的駐院實習期。換句話說,香港居民前往海外接受醫學訓練,如未能獲安排駐院實習,將無法申請參加來港執業的資格試。

三十五歲的楊震宇曾任護士六年,後到外國一間大學修讀醫科,他先在愛爾蘭學習醫學理論,然後到馬來西亞臨床培訓。楊表示,海外醫科生要實習並不容易,以英國為例,具備歐盟護照者優先,沒有的話則會排到最後;馬來西亞更有法例規定外地醫科學生不能在當地工作。因此部分居於海外的港人會在加拿大、澳洲等地考執業試,然後在當地工作,不再回港。

改動勢掀社會反彈須尋共識

另一名海外醫科學生陳雪怡指,外國醫科生人數多,當地醫療體系會傾向培訓本地醫科學生,變相令外地醫科學生更難找工作。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表示,要改變以上安排或需修例,但社會反彈亦大,期望業界展開討論,醫學界、病人組織等達成共識後才推動,這樣料能減少無謂的猜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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