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空污排放減極未達標

環境保護署公布一七年香港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單,六種主要空氣污染物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懸浮粒子及微細懸浮粒子的排放量較一六年減少百分之七至九,自○一年以來總共減少三成四至八成。該署指主要是由於本港持續推行多項措施管制發電廠、船舶和車輛的空氣污染物排放,令相關污染物排放減少。不過,環保團體批評相關污染物排放量的減幅,仍與世衞標準相差甚遠,政府應進一步收緊排放標準。

環保署每年編製本港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單,估算六種主要空氣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懸浮粒子、微細懸浮粒子、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及一氧化碳的全年排放量,並分析發電廠、船舶、車輛、飛機和其他污染源的分布。據一七年的污染物排放清單顯示,本港主要空氣污染物的排放總量為一萬六千一百六十公噸二氧化硫、八萬四千九百六十公噸氮氧化物、四千零二十公噸可吸入懸浮粒子、三千一百二十公噸微細懸浮粒子、二萬五千五百二十公噸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及五萬七千一百一十公噸一氧化碳。

二氧化碳量 從來未達標

「健康空氣行動」高級社區關係經理龍子維指,空氣污染物排放量下跌是應份的,但本港所定的排放標準與世衞的標準仍相差很遠,空氣中二氧化硫的排放,在有紀錄以來從未達到世衞的標準,反映路邊空氣污染仍存在問題。

此外,有機化合物的排放會令臭氧增加,電單車是排放的主要來源之一,但未見政府有特別的措施去規管有機化合物的排放。

車輛不減少 問題難改善

至於一氧化碳的排放,主要是不完全燃燒碳化合物的情況下所產生的副產品,龍認為如要改善,政府需控制車輛數量。他又指,政府正檢討空氣污染物的排放指標,如不收緊懸浮微粒(PM10)及臭氧的排放標準,未來難減少污染物的總排放量。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