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特首辦塗鴉 八旬翁准保

【本報訊】八旬老翁去年十一月在金鐘「特首辦」大樓外,涉嫌用白色的噴漆在出入口牆壁上塗鴉,以簡體字噴寫「鄭月娥包庇兇犯、葵涌醫院傷天害理」兩行大字,他事後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提堂。控方指被告患有被害妄想症,要求先替他提取兩份精神科報告,以考慮他是否適合答辯,而拒絕當值律師服務的被告則反對案件押後,更在庭上大聲表示因「官逼民反」才在特首辦外牆噴漆,直指自己年近九旬「來日無多」,要求盡快結案,裁判官最終將案件押後至八月二十二日,期間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庭上高呼「官逼民反」

八十六歲無業被告黃林,被控於去年十一月十九日,在金鐘添華道一號行政長官辦公室四號閘外,無合法辯解而損壞該四號閘外的外牆。控方指,被告自七九年已被診斷患有妄想症及強迫症,九八年曾入住葵涌醫院,確診被害妄想症,至一二年又有夢遊及癲癇症,醫療紀錄顯示被告一四年開始再無覆診及取藥,故不清楚其現時精神狀況,要求先替他索取精神報告。控方並指,被告屬初犯,在港的親人只有一個胞妹。

被告則在庭上聲如洪鐘表示,他向特首辦大樓噴漆是因為「官逼民反」,又指自己才是被害者,聲言:「警察告我,我要告番警察」,又批評「精神科醫生成日斷錯症」,認為法庭若盡信專家權威「蛇都死呀!」裁判官其後多番向被告解說,最終被告同意往見感化官。

案件編號:ESCC 157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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