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警涉褻瀆他人信仰 前法庭書記覆核被拒

【本報訊】曾在高院任職法庭書記的譚志輝,上星期入稟高院,就警員於本月十二日在金鐘執勤時被指曾向在場人士說:「叫你個耶穌落嚟見我哋」,申請司法覆核許可,要求法庭裁定警方越權和下令警務處處長道歉。高院昨日書面駁回譚的許可申請,法官除指譚提出的爭議不可作合理爭辯外,更指出司法覆核並不是可以解決社會、個人與政府所有糾紛的工具。

本案申請人譚志輝在今次覆核申請,將警務處處長列為答辯人。他指,在警員執勤時要求在場人士「叫你個耶穌落嚟見我哋」,是涉及宗教歧視或褻瀆他人信仰,令他與所有教友感受冒犯及難受,成為「次受害人」,其行為達到公法上不合理的程度。而且他指主耶穌基督屬「非自然人」,該要求明顯屬荒謬和不合邏輯,因此要求警務處處長道歉。法官昨於判決書中指,譚提出的爭議並不可作合理爭辯,故駁回申請。

此外,法官昨又引述判例指出,司法覆核並非一項工具,令法庭能解決社會上、個人和政府及其他公營機構的所有糾紛。法庭的職責不是透過司法覆核,替上述政府或公營機構履行職務或行使權力,亦非要考慮它們的決定是好還是不好。法庭只能在它們決定是非法、越權的、或是全不合理、或在決定過程時無符合適當的法定程序時,才能介入。

案件編號:HCAL 167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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