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愛國愛港 此恨綿綿

最近特區又起亂子,只不過修訂一條與平民毫不相關的法例,竟然掀起軒然大波,上周日數以十萬計市民上街抗議,演變成暴力衝擊,之後示威不絕,到周三立法會準備二讀修訂法案,反對派號召罷市罷工罷課,更召集大批人包圍立法會,引發暴動,情況嚴峻,警方需出動武力清場,立會被迫取消大會。特首林鄭月娥及一眾高官一直龜縮,然後建制派口風大轉,盛傳政府怯於形勢,向反對勢力「跪低」,到昨日林鄭果然宣布暫緩修訂《逃犯條例》,美其名向各界更多諮詢,其實就是徹底地屈服於反中亂港的暴力威逼。

作為愛國愛港香港市民,看見特區如此紛亂,政府無能,一次又一次給反對派欺負到頭上,然後慣性地向惡勢力低頭,心痛得不能用筆墨形容。二○○二年推動廿三條立法,用意是保障國家安全,亦是《基本法》規定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然而因為市民對政府不信任,導致○三年五十萬人上街反對,時任行會成員田北俊倒戈,廿三條推倒,到如今依然石沉大海,成為「不能說的法案」。年輕一代反對廿三條立法,很大原因是沒有接受國民教育,國家觀念薄弱,後來推行國民教育希望使到他們明辨大是大非,想不到部分學生受到反對派煽動,一二年連續多日佔領政總,政府又一次「跪低」,擱置國教。今次修逃犯例政府重蹈覆轍,實在令親者痛、仇者快。

正義傳媒《東方日報》受到針對性打壓,反中亂港的毒果壹傳媒黎智英屢獲放生;佔領行動期間執行職務的七警及警司朱經緯受到嚴懲鋃鐺入獄,佔中九名罪人竟然半數輕判不用坐監,還有黎智英等三十九名搞手逍遙法外。軟腳蟹政府對牛鬼蛇神跪低,刀尖向內不向外,自己人實在死得冤枉。

市民恨鐵不成鋼,然而事實證明,朽木不可雕,若對特區政府還抱有絲毫希望,注定此恨綿綿無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