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六歲的中四男生去年遭原本就讀學校趕出校後,分別兩度潛入舊校不同樓層女廁內偷拍女生。他去年首次潛返舊校犯案時已當場被發現,並遭檢控而帶上法庭提訊,他在該案獲法庭保釋期間卻未有收手,於本月再潛入舊校重施故技,一再被捕。男生昨解往觀塘法院應訊時,承認兩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收押至七月三日,以候其感化、心理及精神科等報告始作判刑。
十六歲陳姓被告,承認在去年十二月十日及本年六月十二日,在某中學的女廁內遊蕩,導致兩名女生擔心。辯方求情指被告已轉往另一間中學讀中四,父母亦有到庭支持,並明白兒子需要專業協助。辯方又指,被告需於下周回校參加考試,希望獲准保釋回校應考。
惟裁判官關注到被告不但連續兩次潛入舊校干犯相同控罪,且更是在法庭保釋期間再犯案,加上被告早前亦另涉及其他案件而有感化令在身,卻在守感化期間犯事,法庭認為有關情況嚴重,拒絕讓被告保釋。
案情指去年十二月十日下午四時,一名女生往學校三樓如廁期間,驚見有裝置從隔鄰伸入其廁格,女生慌忙穿回裙子衝出廁所,向清潔工求助。兩人及後看見被告身穿便服走出女廁,將他截停並檢查其手持的平板電腦,删除了被偷拍的照片。女生其後向學校投訴,校方翻看閉路電視,認出被告是在去年四月已被趕出校的學生並報警。警方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表示因好奇犯事。
本年六月十二日,案中學校正值考試,容許學生下午留校溫習。下午三時許,一名女生往四樓如廁時,同樣驚見有裝置從隔鄰伸入其廁格。女生驚慌地離開廁所,並向校方報告。校方翻看閉路電視後,再次認出被告並再次報警。警方日前拘捕被告,被告承認以相機偷拍。警方其後在某公園草叢檢獲涉案相機,但未有發現相關片段或相片。
案件編號:KTCC 1003、117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