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計劃再添購四輛新型裝甲車,據悉該批裝甲車具備救援性,設有標準裝備,亦有新配的防彈功能、無線電系統及警報裝置等,每輛大約能容納最多十人。消息續指,新購的裝甲車將會取代現時的「銳武」裝甲車,而救援功能方面,裝備配有獨立梯級,可安裝斜台及樓梯等以支援各種大型事故。
警方發言人表示,警隊每年會按行動需要替換及添置新警車。警隊預算在二○一九至二○二○財政年度購四輛裝甲戰術截擊車,是次招標在進行中,現未能確定採購總開支。
警方回覆表示,警隊一向根據港府既定程序採購合適的車輛,所有退役車輛會交由政府物流服務署及機電工程署處理。據二○一九至二○二○年度財政預算案,警務處年度預算約二百零六億,其中維持社會治安分類就佔逾一百億,行動單位工作亦超過四十二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