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逃犯例 立會法律顧問促澄清法官有否剩餘酌情權

【本報訊】立法會將於下周三(12日)恢復二讀辯論《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立法會高級助理法律顧問曹志遠繼上月初去信要求保安局澄清修例內容及整合議員意見後,日前再度去信要求當局進一步澄清修例內容。曹在信中詢問政府,若修例通過後,法官在處理移交個案時,可否考慮條例中沒有明確交代的因素和人權保障,以及即使個案滿足了條例要求,法官有沒有「剩餘酌情權」決定不作移交。

應對遊行二讀 政總布防

曹續指,參考過往案例,在特首發出移交逃犯的命令後,按慣例不會就其行政決定作任何解釋,立法機構亦不會要求特首交代,而在普通法中亦沒有相應義務,故曹要求政府澄清,特首是否需要按法例解釋移交逃犯的決定。曹又指律政司曾提到移交個案需檢視有關個案是否「錯誤、不公或受壓迫」等因素,他詢問政府應由法官在交付審判程序時檢查,還是只能由特首檢查。曹亦問及起訴罪行追溯期問題,法官和特首在考慮移交與否時,會否將追溯期納入考慮因素中。

對於部分教師或會帶學生參加明日的反修例遊行,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昨呼籲教師,以專業及平和態度處理社會爭議,避免帶學生參加有機會遭受危險的社會運動。此外,為應對明日遊行及周三修例恢復二讀辯論,立法會前日(6日)已在近示威區的大樓入口裝設逾一米高的密封式圍欄,以防示威者闖入立法會;而警方亦在政府總部及立法會對出添美道一帶放置大量鐵馬,準備日內開始布防。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