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門零協調 鼓勵農業淪空談

特衰政府講就天下無敵,做就有心無力。年前《施政報告》又話要貫徹落實「新農業政策」,又話要開展農業優先區顧問研究,點不知執行部門各自為政零協調,農戶無所適從不特止,仲差啲搞到血本無歸,簡直靠害!

話說兩年前有農場東主想利用元朗十八鄉一幅私人農地發展有機耕作,豪擲五百萬元作前期投資,包括搭建五個育苗棚。本來按照漁護署規定,將透明膠膜或遮蔭網安裝喺框架上而建成嘅遮蔭棚或擋雨棚,可豁免申請農用構築物批准書,相關構築物完全合規,結果漁護署呢頭話可以豁免,元朗地政處嗰頭發信要求立即清拆,官字兩個口,真係畀佢哋玩殘。

咁地政總署又點解畫呢?佢哋話曾經向漁護署查詢同了解情況,期間見工程持續進行,決定採取執法行動。至於漁護署嘅版本就係該署曾派員視察,並無發現問題,已將結果送交地政總署云云。成件事由官話翻譯成人話,即係兩個部門左手唔知右手事,溝通全靠公文旅行,拖吓拖吓咪搞出呢筆糊塗帳囉!

呢嗱,成日話港產官僚應該做嘅唔做,唔應該做嘅亂做,地政總署就係人辦!係人都知,本港霸佔官地問題嚴重,地政總署就曾經畀申訴專員狠批,縱容村屋違契霸佔官地長達二十年,期間有人易手牟利一樣闊佬懶理。你哋話嘞,如果地政官僚執法有今次一半咁積極,就唔會搞成咁喇。

講番農用構築物審批政策混亂,已經係老大難問題,呢單畸士亦唔係個別例子。試過有農戶鋪水泥地方便運輸,官老爺相安無事;點知附近農戶進行同類工程,即刻被叫停,執法亂龍成咁,真係唔到你唔服。有立法會議員就講得啱嘞,地政總署對農業需要認知不足,盲目執法,加上各部門自己顧自己,涉及嘅地政、環保、漁護、消防及屋宇等衙門一個二個唔想孭飛,有乜法子唔出事。

一節見則百節知,部門間互相扯皮、互相卸膊,從來都係特衰政府嘅痼疾。由取締屋邨亂咁晾衫,到打擊店舖阻街,再到拆卸違規僭建物,有邊次唔係三個和尚冇水飲,多人管變冇人管?特別係清拆深水埗通州街天橋底「南亞村」,食環署、路政署、康文署等六大部門多年來視若無睹,你推我讓,以致問題愈演愈烈,如果唔係本報鍥而不捨踢爆,到依家都可能仲未解決!

所以話啫,班廢官食嘢唔做嘢,做嘢打爛嘢,旨意佢哋發展農業就肯定唔使諗嘅嘞,發展回收業或者仲有得諗,最起碼廢物循環再用,可以由佢哋帶頭做起吖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