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政府推銷「一地兩檢」和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工作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都擔任重要角色,發揮重大作用。然而,鄭若驊在這個時段卻爆出「知法犯法」的連串醜聞,其人在社會上和民眾中完全喪失誠信,對政府推銷法案,向公眾釋疑,破解居心險惡的反對派的胡攪蠻纏、造謠誣衊、歪理邪說,作用甚微,有的只是負能量。反對派見此,自然心竊喜之。
這樣的局面,香江府衙推銷「一地兩檢」法案時就已呈現出來。那時鄭若驊剛剛出任司長,林鄭月娥正興高采烈的要和反對派搞「大和解」,鄭司長和其夫潘樂陶就爆出了「僭建醜聞」。林鄭要「大和解」,就要三萬大元向民主黨「表心意」;鄭若驊要甩身,讓反對派少些「窮追猛打」,就發生了放過黎智英和反對派秘密捐款「政治黑金」案的怪事,律政司就發表聲明,以沒有足夠證據為由,決定不檢控那些涉案人員。上述種種,似乎「純屬巧合」,但暗通款曲之迹則難消公眾質疑。
這之後,鄭若驊在推銷「一地兩檢」時總是沒精打彩,能不露面就不露面。反對派對此看在眼裏,樂在心頭。社會大眾嘛,對她如何推銷法案、解釋問題則是不感興趣,因為她處理僭建醜聞的表現,已讓公眾反胃。
再之後,鄭若驊繼續爆出多宗醜聞,繼續「知法犯法」,繼續屈法枉法,民望長期「墊司底」,成了史上最廢的律政司司長,最寡廉鮮恥的高官。到了今天,鄭若驊依然佔據律政司掌門人的重要位置,面對修訂《逃犯條例》一役,她會是甚麼表現、發揮甚麼作用,比面對「一地兩檢」時更加不堪也。
香港雖實行高官問責制,但從來沒有認真過。董建華時,還有幾位司局長因各種原因問責下台,曾蔭權當特首後,高官問責就束之高閣,形同虛設,無一高官被問責。如今之林鄭月娥,看來又會以曾蔭權為「楷模」,把高官問責制一廢到底。高官問責制的本意是要維護政府管治,然而到了林鄭這裏,為了維護她和鄭司長的「義氣聯盟」,是不惜拖垮政府民望而毫不在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