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王評論:綏靖農夫包庇放生政治騙子 復甦毒蛇瘋狂反噬自毀長城

本文見報之日是律政司拖延檢控黎智英刑事恐嚇《東方》採訪記者足足兩年的前夕。

這宗刑恐案情毫不複雜,有人證物證(相片及錄影資料),警方重案組早於去年八月傳召黎智英錄取口供,完成搜證工作。「波」早已在律政司方面,為何不擺上法庭公開審訊,還受害人公道?

受害記者被黎智英粗口侮辱恐嚇下,心理和精神大受威脅,需延醫治理。他為維護自身安全,已分別同報社方面在二十四個月內共十二次致函律政司詢問拖延檢控原因及每次都追問何時進入庭審程序。可是收到的書面回覆全是一紙空文、廢話連篇且不斷重複虛答內容。

律政司拖延檢控黎智英刑恐案件經年,嚴重違反律政司自己定的守則,即《罪行受害人約章》。該約章規定需在十四天內處理及回覆罪行受害人,規定的目的是確保公正公義,不容有冤案出現。可是律政司立約違約,自我食言。對此,申訴專員公署在今年一月發表調查後的結論,嚴厲批評律政司的拖延檢控黎智英刑事恐嚇記者案件是「不可接受」。但是律政司對申訴專員公署的嚴肅批評無任何跟進。束之高閣,置之不理。申訴專員公署唯一可以跟進的做法,便是書面向行政長官報告,交行政長官發落。筆者亦就此公開呼籲,但迄今卻如泥牛入海。

受害記者和《東方日報》社方忍無可忍,被迫書面追問律政司的檢控態度,究竟告抑或不告?要求律政司給予明確和清楚的回答,好讓受害方決定自行安排私人進行提出法律控訴。但是,直至本文見報為止,律政司仍然顧左右而言他。此舉只能顯示律政司繼續縱容包庇黎智英一方,變相加害折磨被刑恐的記者。

拖延檢控黎智英刑恐記者案件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來首宗,已完成所有警方搜證程序,而被律政司拖延擺上法庭公開審訊、兼且缺乏公開解釋和提供可信服的理據而拖延庭審的冤案。

筆者早前在《阿王辣爆》節目吶喊,形容這是「香港奇冤、東方一頁」!

其實豈只此一頁冤屈!

本屆政府上任後採取綏靖主義,為求「大和解」,不惜犧牲公平正義原則,不擇手段進行拉攏,派「水」捐錢,封官許願,自毀法治長城。執法不嚴、司法不公、量刑不義。做二十一世紀的「農夫和蛇」的農夫,包庇縱容放生本已奄奄一息的奸狡毒蛇。

為甚麼黎智英用四千三百萬元賄賂立法會反對派的政黨、議員和政治領袖的嚴重黑金案,授受雙方也公開承認,鄭若驊司長上任二十一天查也不查,便宣布一筆勾銷?

為甚麼佔中案拖了多年才檢控九男女?八人定罪後,律政司便急不及待放試探性氣球,說甚麼「這是佔中案最後一批被檢控」,並說佔中案的檢控「到此為止。」這是為甚麼?香港的律政司曾幾何時墮落到如此公然破壞法治的地步?未審先判無罪?隻手竟可遮天?

為甚麼佔中案已發生了近五年,對主要佔中搞手只檢控了九男女?對其餘包括黎智英等三十九人為何沒有檢控時間表?為甚麼管治當局讓他們逍遙法外、周遊列國、唱衰香港、賣國賣港而無動於衷、視而不見?

為甚麼沒有不停步地繼續檢控佔中案已拘捕的但尚未交付庭審的七百多人,讓他們可以改頭換面,隱瞞佔中「傘兵」、「港獨」分子的底牌、欺騙公眾、誤導輿論、參加議會補選,律政司何曾律政以正?律人以正?

正是本屆政府許多個令人費解的「為甚麼」造就了今天風起雲湧的反對修改《逃犯條例》風波的群魔亂舞,東山再起,兵臨城下的政治危機。

「黑雲壓城城欲摧」,反對派陣營以聯署對抗建制陣營的聯署,並於下周日發起反對修改《逃犯條例》的總攻。聲稱號召三十萬人上街遊行,揚言不惜包圍立法會,威脅政府撤回。肥佬黎的爛果報出盡渾身解數催谷造謠,煽動被誤導的市民上街反政府,早已不在話下。除該報當日刊印通版作遊行口號大海報之外,還揚言送黃傘給參與遊行人士,明目張膽要煽動新的「雨傘運動」,向立法會和政府施加政治壓力。妄圖打退《逃犯(修訂)條例》在六月十二日在立法會大會展開二及三讀的審議程序。這是繼「老牌漢奸」李柱銘、「漢奸惡婆」陳方安生帶領三個漢奸團配合美英主子要求,走訪美、加、歐盟及德國造勢之後,立法會反對派議員以涂謹申為首騎劫法案委員會,破壞法案委員會程序,以及「民陣」先後兩次反對「惡法」遊行之後,再以美國為首的「八國聯軍」,又發照會、又出聲明,更為兩名旺暴逃犯提供難民庇護,美霸並公然威脅取消香港獨立關稅區的恫嚇等,構成境內外大圍攻的嚴重亂港局勢。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今天的黎智英為首的毒蛇群魔,不正是「大和解」的奶水救活及養肥嗎?「綏靖」農夫自取其辱,自毀長城。可憐香港和人民都付出沉重的代價!

王國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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