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補習男師涉三摸小六女生胸

小六女生報稱去年暑假於補習社補習期間,三度遭男補習老師伸手入衣內摸胸及肚皮,涉案補習老師被控三項非禮罪,他不認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開審。女事主作供指被告初次摸她胸後不停笑,口稱「唔錯喎」,令她大感厭惡,她曾將非禮一事告知父親但遭忽視,直至同年底她才有機會與社工會面,當社工教導她要保護自己、不要獨自跟「怪叔叔」出街時,她決定揭露事件。

現年三十歲的被告李逸康,被控於去年七至八月間的某三天,在黃大仙區一間補習社內先後非禮女童X。事發時X年僅十一歲,將在新學年升讀小六。

庭上昨先播放X的錄影會面片段,她指去年七月首次遭非禮當天,她與三名男同學在補習社做功課,期間同學們一同去洗手間,此時被告突然走近,雙手伸入她上衣內摸胸及摸肚。X雖曾反抗,但「推開佢又伸入嚟」,被告摸完後還不停笑,並說「唔錯喎」;被告當天摸了X約五分鐘才收手,X不敢告知他人。

有人在場仍犯案 遇反抗即腳踢

X在片段中續指,被告同月再在補習社伸手入她衣內,摸胸及腹約三分鐘後離開,當時有一名小一男生在場。至去年八月,被告又伸手入她衣內按胸,她曾踢被告一腳反抗,但反遭被告腳踢還擊。X雖對被告所為感厭惡,但因難以啟齒,故一直沒報警。同年十二月,X隨母親見社工,談及保護自己的方法時,X將事件告知社工,隨後家人帶她報警。

辯方指事主分享胞妹洗澡片段

X昨透過視像作供時補充,她遭三次非禮仍需繼續於該補習社補習一個月。對於為何遲遲不將事件告知父母,她解釋因當時母親身在內地,而父親性格衝動,她憂慮父親一旦向被告追究,會令她被非禮之事「成個商場都知」。辯方盤問X時指,X稱遭被告非禮後,仍向被告透過WhatsApp「分享」三歲胞妹的洗澡片段,質疑不合情理。X堅稱不曾傳送有關片段,惟辯方指有手機紀錄可證。X作供未完,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KCCC 70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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