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林鄭月娥管治班子「政治敏感度」的嚴重不足和迷信對反對派「大和解」方針「已有成效」,在推出修訂《逃犯條例》時,大概是想不到會遭如此重大阻力、掀起軒然大波的,更想不到反中亂港集團要把這場戰役當成當年反二十三條立法來打,也想不到外部勢力的干預超過歷次政治風波,特別是老美乾脆把自己的利益——所謂「美國國家安全利益」擺了進去,準備以香港為戰場好好和北京幹一場,不惜在政治、經濟、金融、關貿等方面重創香港,策應對華貿易戰。
可見,這場「修例戰」,香港所處的內外環境空前嚴峻,反對派和老美所圖甚大甚遠。以林鄭月娥管治班子目前的精神狀態、管治能力、鬥爭經驗、畏首畏尾,要完成逃犯修例,肯定力有不逮。朝廷不出手,不好好整合建制派「與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肯定是不行的。
面對此役,連山姆大叔都把它當成「自家的事情」,當成關乎「美國國家安全」的事情,北京中央政府怎可置身事外,袖手旁觀?何況香港修例實乃在「一國兩制」框架內,乃香港之事、一國之事也。
更何況,君不見反中亂港集團一開始就把反修例的矛頭直指中央和一國嗎?把其定為是甚麼「送中惡法」嗎?而老美、外部勢力正因把「反送中」與他們的反華、反中相掛鈎,才有那麼大的興趣力挺反對派、力挺其漢奸所為。
因此,這場戰役,中央出手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是必須的,沒甚麼好掖着藏着的。朝廷只有這樣的態度,香江府衙、林鄭月娥才不敢偷懶、怠慢,才不能左躲右閃、縮手縮腳,也才能震懾反對派和外部勢力,挫其氣燄,且能讓建制營壘內的動搖分子、投降派認清形勢,收起幻想和暗助反對派之念,切莫再當一回「田北俊」。
反對派反修例的撒手鐧是玩拉布,玩拉布的最佳戰場是法案委員會,破其策者乃修例直上大會三讀通過,兩者都是合法鬥爭,勝負之決看誰善用哪個戰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