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不明白,為甚麼建制派議員在立法會內佔多數議席,可是像修訂《逃犯條例》一類重要法案草案,竟拖延至今,連法案委員會的主席也選不出,遑論審議法案。
泛民等反對派議員只是拉布,便可連消帶打地阻礙法案的審議,趁機動員各方力量(主要是媒體港台等)去煽動反共恐共情緒,兼且希望通過營造修訂《逃犯條例》比二十三條立法「更可怕」的說法,重新動員香港的反共反中情緒,再興政治波瀾。當然其中有人插手組織規劃,但整個工程之所以突然間發酵起來,主要在於建制派議員疏忽大意,怠慢處理。
近日來,當反對和誇大修訂《逃犯條例》的假新聞和假分析,在網上網下燒騰起來,建制派能夠出來或敢於出聲申辯的議員寥寥可數,大多數不知躲在那裏。而真正中肯和理性的只有個別人,似乎建制議員突然間變得人丁單薄。他們選舉當選時、上任時的意氣風發去了哪裏?當真他們變得如一些公務員一樣,只是打份工,面對責任和工作躲得便躲,避得便避?他們恐怕已淪為投票機器,現在投票還未開始,便一無用處,白支薪俸,安坐在辦公室裏,個別連立法會開會也開不了。
修訂《逃犯條例》意義深重,政府推出時沒有足夠的準備和安排,也沒有足夠的溝通。結果在恐共情緒煽動下,甚麼樣的可能性都被提出來,渲染到似乎內地政府可借《逃犯條例》拘捕犯法或不犯法的港人。
恐共情緒一如回歸之前,以及反二十三條立法之時。但事實證明,這些假想並沒有出現。回歸前和反二十三條時因恐共而移民他去的,還不是大部分回來了?只是亦付出了一定的代價。現在各方製造出來的恐共和想當然的白色恐怖,也同樣是作誇大恐嚇,叫港人上街反抗,叫港人移民逃港。手法和過程與前幾次也一模一樣,沒有甚麼新招,只是欺騙無知愚蠢,乃至本身在內地便蓄意犯法的人。
一國兩制有一個與內地連接的法律關係,不是一切以港為主,割斷與內地聯繫便可保香港作為反共反中飛地,一些修例討論中甚至出現港人港審的謬論。港人在外犯法,怎可以不在當地受審判刑,難道香港可在外地實行治外法權嗎?
修訂《逃犯條例》可以認真審議,但決定因素是香港法律體制與內地及海外的連接,是維護發展香港的法治,而不是變為攻擊內地的藉口,以致發洩部分港人無知愚蠢自私的劣根性和情緒。
面對反對派的拉布,假若建制派不制止,他們是霸着毛坑在做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