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黎智英前年六月涉嫌刑事恐嚇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男記者,案發至今已近兩年,為要討回公道,東方和受害記者已先後十一度去信要求律政司交代案件進展,惟律政司至今仍龜縮,未有正面回覆亦不敢告黎智英。受害記者今日(2日)第十二度去信律政司,要求律政司司長與受害人會面交代案件最新進展,若律政司繼續將本案「放櫃桶底」,受害記者不排除就案件提出私人刑事檢控。外界炮轟律政司「敢就唔告」黎智英,並乾脆回覆東方和受害記者檢控決定,以作了斷,莫再加深受害一方痛苦。
黎智英公然以粗言辱罵恐嚇東方男記者案件證據確鑿,整個案發過程更被錄影,但律政司卻一如以往處理涉及黎智英的案件般,一味靠拖而不檢控。而律政司過往放生黎智英的事例更屢見不鮮,例如黎智英涉向民主派等人秘捐的黑金事件,以及黎智英參與違法佔中等。反觀七名警務人員在佔領行動期間執勤,於金鐘涉襲擊案件卻早已完成檢控判刑。
事實上,受害人去年八月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公署於今年一月確認律政司涉違反服務承諾的投訴成立,但律政司一直未有就公署的指控公開回應,令人質疑,律政司打算「乜都唔做、乜都唔告」,對東方和受害記者而言,若律政司直截了當向公眾表明不敢檢控黎智英,受害一方就「唔使咁辛苦、唔使咁徬徨」。
香港九七年回歸後,中央政府盼港人團結一致,愛國愛港,東方亦一直謹守愛國愛港原則卻屢遭針對,政府只是「理得你去死」;反中亂港傳媒就得到包庇,律政司更成其保護傘,令人質疑是否「反中亂港乜都得,愛國愛港就死得」?
律政司遲遲不作檢控,受害記者不排除就案件提出私人刑事檢控。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過去本港亦曾有私人提告的個案,如受害人欲私人提告,先要聘請律師代表,擔任檢控的角色,負責一切舉證的工作。法庭採納證據後,將發傳票予被告上庭答辯,被告不承認控罪便會排期審訊。
「案件拖咗咁耐,正常已有調查結果,梗係唔敢講唔檢控。」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批評,律政司怯於黎智英背後勢力,對權貴投鼠忌器,做法不公道,認為若涉案是普通人,應很快就有結果,但涉及黎智英就一拖再拖。如今公眾亦看出律政司最終傾向放生黎智英,相信律政司不會直認是不敢檢控,但是最終會找藉口,例如以證據不足為由而不作檢控。
黎智英涉刑恐東方男記者一案在前年六月四日傍晚發生,黎智英在維園涼亭出席六四祈禱會後,突走到一名在場進行正常採訪的東方記者前面,一邊用右手指着其面部,一邊用粗口辱罵,並以「×你老母×」、「我實會搵人搞×你」、「我影×咗你嘅相」等粗言恐嚇,黎當時的惡行已一一被錄影,證據確鑿。但事件卻令受害記者終日飽受身心及精神困擾,深感人身安全受威脅,更出現心悸失眠等徵狀,需接受精神科及心理醫生治療。
但事件至今近兩年,唯一進展便是黎智英在警方要求下,於去年八月十六日到港島總區重案組位於灣仔警察總部堅偉樓的辦公室錄取口供。黎傍晚返回位於何文田寓所時,顯得一臉落寞。據了解,警方已經將黎的口供等案件資料再呈交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諮詢是否落案起訴黎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