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扮崇高訴悲情騙不了人

違法「佔中」案判刑,法官指出,案犯對公眾造成的損害非常嚴重,超越所有此前的判例,他們對公眾構成的不便和痛苦毫無悔意,而公眾理應獲得他們的道歉。

違法「佔中」九犯不但毫無悔意,欠市民一個道歉,更在判刑後自恃崇高、大訴悲情,將被判入獄當成政治資本,繼續宣揚「違法達義」,把港人尤其年輕人作為自己的政治炮灰。

違法「佔中」九犯一再宣稱自己因為爭取「真普選」而入獄,把違法行為「英雄化」。例如被輕判社會服務令的張秀賢聲稱,被判監者是「為香港變得更好而入獄」、被判監禁八個月的邵家臻聲稱,「現時是佔領運動最光榮時刻」、被判緩刑的朱耀明指四人被囚是「民主抗爭路上的光輝時刻」。違法「佔中」九犯更直指「佔中」有民意基礎,但事實卻是漠視大多數民意。

反對派二十二名議員聯署,聲稱這次審訊是「政治審判」和「迫害」。反對派混淆是非,把違法行為正當化,公然詆毀本港的司法制度。違法「佔中」霸佔道路、暴力衝擊,令香港陷入半癱瘓狀態,為香港市民及商戶帶來嚴重影響。

「佔中」九犯和反對派扮崇高訴悲情騙不了人,因為法律會維持公義,在公義的法律面前不可能出現所謂「烈士」,「烈士」只會出現在不公義的法律之下。反對派的歪論不能將不義變成公義,亦都不能將違法變成合法。「佔中」九犯做出這樣的違法行為,無視法紀,胡作非為,罪有應得。

扮崇高訴悲情光榮化犯法,教壞下一代。法官判九犯有罪是彰顯法治精神,任何人都不能以損害大眾利益的違法手法,去強推自己的政治主張。惟今次判決中兩名年輕人士的判刑很輕,可能使年輕人以為只要扮崇高,參與違法行為就不用坐監,為社會帶來錯誤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