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號波取消復工時間擬延2句鐘

超強颱風山竹去年襲港導致交通大癱瘓,但政府拒絕宣布停工,數以百萬計上班族被迫在強風暴雨下擠車受困。政府跨部門完成檢討後建議,日後遇上超強颱風時,考慮成立一個由政務司司長主持的督導委員會,負責審視風後有否出現「極端情況」,如災後有沒有公共交通服務等,若有則八號風球取消後,僱員應在原地多留兩小時。督導委員會將研究是否延遲復工,並在天文台改發三號風球前公布。有勞工代表認為,新安排下打工仔只能延遲兩小時返工,作用不大,又憂慮勞工處的守則不具法律約束力,僱主未必跟足守則,促當局立法保障打工仔。有商界立法會議員則相信僱主會在「極端情況」下彈性處理。

政府多個部門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經檢討去年山竹襲港,大批市民在八號風球取消後立即上班的情況,建議就超強颱風後的復工安排制訂兩項解決措施。

督委會評估 缺勤或毋須扣假

現時勞工處《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規定,當八號或以上風球在工作開始前發出,並在工作時間結束前三小時或以上取消,僱主可考慮要求所有僱員於警告取消後兩小時內返回工作崗位。但勞工處正修訂該《守則》,建議訂明若出現「極端情況」,僱員在八號風球取消後應在他們所處的地方多留兩小時,而非立即出門上班,文件列出的「極端情況」包括:大規模停電、廣泛地區水浸、嚴重山泥傾瀉及沒有公共交通服務下。

文件續指,督導委員會將評估最新資料,審視交通狀況,並且於天文台改發三號風球前,向市民公布是否須延遲復工的時間。

倡措施涵蓋外判及私企員工

公務員事務局亦會展開程序,修訂現行關於熱帶氣旋後政府僱員復工安排的一般指引,員工因道路水浸、山泥傾瀉、暴雨、沒有公共運輸服務等原因而缺勤,督導人員考慮員工實際情況後,可彈性行使酌情權處理,如容許缺勤而毋須扣假。

勞工顧問委員會僱員代表周小松表示,當局建議延遲打工仔在八號風球後兩小時復工的做法幫助不大,他以去年山竹為例,交通癱瘓絕非兩小時可解決,僱員擔心被扣錢,仍然會趕上班,混亂依然避不了。

勞工界立法會議員何啟明則指,在極端天氣下,當局容許公務員缺勤而毋須扣假是一個好開始,但認為措施應同時涵蓋至外判員工、非公務員合約,甚至私人企業。至於打工仔「落波」後先等候兩小時的安排,他擔心措施只透過勞工處修改守則,效用不夠,當局應考慮立法規定停工安排。

山竹侵港拒停工 政府惹民憤

批發及零售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輝指在極端情況下,所有僱主亦應該確保員工安全,如員工面對山泥傾瀉、水浸等困難而未能上班的時候,相信僱主願意作出彈性處理。

去年九月山竹襲港,港鐵東鐵線截斷行車,多間巴士公司有限度服務,大批上班人群冒險返工,導致公共交通「立立亂」,打工仔則受困,被譏為香港版「屍殺列車」。政府當時拒絕宣布停工,又堅稱互讓互諒更加適合香港,致民怨沸騰。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