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審議《逃犯條例》修訂的法案委員會昨召開第二次會議,在民主派議員繼續拉布下,仍未能選出正、副主席。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於會後表示感到極度失望及遺憾,強調法案委員會是一個最合適的平台讓政府解釋立法目的及法律考慮等,促請委員會盡快展開工作。
立法會《二○一九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昨早開會,民主派會上多次提出規程問題,又批評法案委員會報名期太短、開會時間與其他委員會會議重疊等,甚至有人提出解散法案委員會。其中議員鄭松泰就質疑主持會議的議員涂謹申或涉利益衝突,因一旦通過修例,身兼律師的涂或可因此獲得生意。
涂稱需與法律顧問商討,於是暫停會議,其後指出《議事規則》並無條文列明能因此禁止主持會議職務,故繼續會議,惟復會不久就到會議結束時間,未能進行主席選舉。
李家超會後表示,台灣殺人案疑犯最快十月獲釋,現距離立法會休會只餘下兩個半月,時間十分緊迫,若休會前未能通過修訂,政府在沒有法律基礎下,不能處理台灣殺人案及其他嚴重案件,望議員可務實及認真處理。對於會否繞過法案委員會,將草案直接交上立法會大會審議,他則稱希望是次修例可與以往的草案一樣,根據一般程序經法案委員會審議再交至大會。
另外,對於被質疑未有回應台灣對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的關注,港府表示因當時未有法律基礎,難以作實質回應,而目前已有條件跟台灣磋商,保安局會在一、兩日內正式回信,強調對方的信件並非石沉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