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場乏監管 團體倡修例引入守則

【本報訊】對於又揭發嚴重虐待動物個案,動物保護團體及議員均認為修例重罰是刻不容緩。香港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執行主席暨十八區動保專員麥志豪表示,現時開設狗場只會視作自行飼養,不受法例監管。現時政府提出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並倡引入「謹慎責任」,規定飼養動物者需遵守「照顧動物實務守則」,他冀修訂能盡快通過,確保被飼養動物能獲妥善照顧。

議員促查悲劇成因

麥指出,類似今次事件過往已發生多次,「每年都最少有一宗」,他不排除有部分人士很有愛心,主動照顧流浪或被遺棄貓狗,惟未有量力而為,收容過多貓狗導致悲劇。

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剛開始進行公眾諮詢,重點建議提升殘酷對待動物的罰則至最高判監十年及罰款二百萬元。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對建議甫提出,即發生是次悲劇,故感到心痛。目前當務之急是先救出所有生還貓狗並安頓,惟因警方已將場內貓狗列為證物,若按照正常程序,成為證物的貓狗應不會被人道毁滅,惟他仍會去信漁護署署長要求不要人道毁滅救出的貓狗。另外,他促請警方應調查事件成因,並促請政府盡快修改法例,當動物有危險時,救援人員能盡快進入現場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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