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初,三名外籍女子在港島寶雲道附近採摘野菇並回家以蒜炒香進食,半小時後已出現惡心、腹痛及流汗等中毒徵狀,需送院救治,幸情況穩定。去年七月二十一日,有三名女子分別在屯門蝴蝶灣泳灘及觀塘彩德邨附近採摘野菇並回家烹煮,進食後同告中毒,需到醫院求診。
12小時內出現徵狀
急症科專科醫生司徒敬豪指,若市民誤食毒菇,通常在食用後一至十二小時內出現中毒徵狀,例如嘔吐、胃痛及腹瀉等,食用毒性嚴重的菇類更會影響內在神經,患者會出現頭暈、心律不正、手腳麻痹等徵狀。由於菇的毒素耐熱,即使市民將之徹底煮熟亦不能清除毒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