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旬小食店男東主涉嫌企圖強姦上班數天的已婚婦人,女方曾患精神病,案件昨於高院續審。辯方盤問時指稱,女事主X為保工作兼「賺外快」,而主動挑逗被告,兩人親熱後,被告沒理會她的索錢要求,她便聲稱「返嚟同你計」。X否認辯方上述說法。
涉案六十歲被告彭小國,被控在一七年一月廿二日,於大窩口德大徑一間小食店內,企圖強姦四十七歲女事主X。X昨日在辯方盤問下表示,丈夫廿年前因背部受傷無法工作,夫婦與兩名女兒靠綜援過活。隨着兩女出來工作,綜援金額減少,X因不想靠女兒供養決定找工。X認曾做餐廳侍應,但表現欠佳被辭退。
辯方進而指她因此很着緊小食店這份新工,為保住工作及「賺外快」,所以用色誘來討好被告。辯方更指,案發前X告訴被告,每天都陪丈夫游泳復健,被告回應說「唔怪得你身材咁好啦」。X之後便向被告施以挑逗眼神和笑容。之後兩人擁抱愛撫,X伸手入被告的褲撫其下體,被告也試圖伸手入X褲,但因褲頭太緊不成功,他便叫X脫褲。X依言脫褲後,被告伸手撫弄她私處說她「好好水」,X表現興奮。但後來被告早洩,故無性交。辯方續指在被告完事後,X用手勢示意要被告付錢,被告沒理,X便說「我會返嚟同你計」。對於辯方此說法,X指並非事實。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 1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