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深水埗槍擊案被告遭指兌積分不果尋仇

【本報訊】早前在深水埗街頭發生的槍擊案,被指是槍手的男子楊永松及其男同黨謝澤羣,二人各被控意圖傷人罪,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再訊。控方庭上透露,楊及謝已在認人手續中被傷者及另一證人認出。控方又指,楊是案中肇事非法釣魚機舖的常客,事發前數月,身為機舖負責人的男傷者羅智群已懷疑楊「出千」涉騙取一萬五千元,事發前一天羅強行拿走楊的遊戲積分卡,拒絕兌換積分而遭槍擊。

「石屎槍」射機舖負責人

昨日再提訊的兩名被告楊永松(卅四歲)及謝澤羣(廿九歲),被控在本月十二日於長沙灣道桂祥大廈外意圖傷害男子羅智群(卅六歲)。控方昨指,事發當日,楊偕謝到機舖欲討回積分,謝向機舖女管房揚言他們要斬羅,羅得悉後立即關舖,並在港鐵深水埗站出口外的垃圾桶,預先收藏鐵通。事發時羅先用鐵通打楊的左肩,楊則從背包拿出一把「石屎槍」向羅的右上臂開槍,途人見狀報警。

受傷的羅即時送院做手術,翌日已可出院,醫生在羅的傷口找到金屬碎屑。事後,警方在楊的住所搜出兩把氣槍、一些氣槍配件及九粒金屬BB子彈,又在大南街某大廈天台尋回楊事發時身上的背包,內有一包BB子彈。

法庭將案押後至六月廿日再訊,期間警方會作進一步調查,包括以科學鑑證查證事主傷口留下的金屬碎屑與搜出的BB彈是否脗合,替槍械進行槍械鑑證及DNA檢驗等。兩名被告的保釋被拒,繼續收押看管。

被告楊永松亦涉及另一宗疑非法管有伸縮警棍的案件,被控一項管有違禁武器罪,該案昨日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後,則押後至五月廿三日再訊。

案件編號:KCCC 1120、1145/2019、WKCC 117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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