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一名香港女子在上海誕下女兒歡歡後,一直未有撫養,其後入獄,女童生父亦不明。在滬的外祖父母負起照顧責任,曾為歡歡申請香港公民資格失敗,在內地亦一直無法獲得戶口。寶山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結此案,決定開綠燈,酌情將歡歡監護人變為其外祖父母,取得當地戶籍。
歡歡母親梁女因販賣毒品罪,去年被判囚十五年。寶山法院受理案件後與獄中的歡歡母親梁女聯絡,自認沒能力撫養孩子,同意由她的父母行使監護權,法院終決定由外祖父母撫養歡歡。
二○一一年十二月,梁女在上海誕下歡歡,惟因其私生活混亂,無法確定歡歡生父誰屬。曾與梁同居的李男被列為歡歡父親,但一直未現身,之後經DNA測試證實,他並非生父。歡歡無法進入幼稚園讀書,由外祖父母在家自行教導。外祖父母曾為歡歡申請香港居民身份,但也無法成功辦理。至近日歡歡到了上小學年齡,外祖父母向法院提出監護權變更申請。
法院審理後認為,歡歡父母不能履行監護職責,歡歡的外祖父母沒有法律上的監護人身份,導致其戶口、就學、財產維護等難以解決,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