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公眾諮詢美容和健身服務消費合約設法定冷靜期將於下周二結束,建議會按比例退回已使用服務。美容業界指出,套餐價的每次療程費用較單次療程便宜,若按比例退回套餐價格,則變相提供折扣,擔憂會被消費者濫用,建議若為冷靜期立法就需要釐清單次價格,以免造成爭拗。
港府建議就三千元或以上的美容和健身服務消費合約設三個工作天或七個曆日的冷靜期,消費者在冷靜期內可無理由取消服務及要求退款,若已使用服務,則建議按比例退回。香港美容業總會創會主席葉世雄批評,有關按比例退款的建議對業界不公。
他舉例,業界常以較優惠的套餐價作招徠,如單次療程的費用為一千元,若顧客願意購買十次服務,則會以七折或八折、即七千元的優惠套餐價出售。若顧客使用單次療程後退款,則美容院只能按比例扣除七百元後退回已預繳的服務費,即變相提供折扣。他擔心有消費者會濫用冷靜期,以套餐價購買服務,卻只使用一次便退款,促請港府應釐清已使用服務的價格為單次正價療程價格,而非較優惠的套餐價格攤分,以減少消費者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