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5台青過境運毒 官指在港被捕好彩

【本報訊】五名台灣青年試圖由柬埔寨經香港偷運逾八公斤毒品返台灣,在香港等候轉機時被海關截獲。五人昨日在高院各承認一項販毒罪,法官聽取各人的大律師求情後,將案押後至五月七日判刑。法官昨一度詢問被告的大律師,販毒在台灣是否可判死刑,大律師回答應是,並指他們在香港被拘捕是「好彩」。

欲賺快錢 知要帶違禁品

本案五名被告李威辰(二十歲)、陳彥廷(二十歲)、鄭旭宏(廿四歲)、楊明軒(廿一歲)及翁尉翔(十八歲),前年十月十日下午由柬埔寨暹粒來港,準備轉機前往台中,於香港機場被海關截獲。海關發現他們各自在身上纏上超過一點一至一點七公斤的氯胺酮(K仔),以及十多克至一百卅多克不等的冰毒,即合共把接近八公斤K仔和逾二百六十克冰毒偷運入境,市值超過五百九十萬元。

五名被告被捕後各自招供,均表示與其他被告不相識,並且均是被人以賺快錢作餌,招攬往外地「帶東西 」到台灣,並由對方安排機票住宿。他們在臨出發前,才知道目的地是柬埔寨,他們於前年十月五日乘坐同一班機,由台北經香港往金邊,被安排住同一酒店不同房間,至十日他們被人在身上綑上毒品,由暹粒上機來港,準備返回台中。

他們承認知道要帶的是違禁品,但非每人都承認知道帶毒。部分被告表示曾想過退縮,但在被威逼下繼續參與。他們均表示現對事情深感後悔,請求輕判。

案件編號:HCCC 29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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